问答详情

公证遗嘱后继承人不能到齐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 2022-12-24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遗嘱就一直具有法律约定力,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公证遗嘱生效后,则各继承人应当按备被继承人的遗嘱内容对其遗产进行分配。如果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将财产留给任何一位继承人,而是将财产进行了另外的处理,则各继承人也应按照遗嘱规定的内容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公证时继承人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九条
    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
    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
    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