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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无效都有什么情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4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劳动者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或者双方约定的范围、地域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

    1、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不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2、超过二年的竞业限制期限;

    3、用人单位未按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给付劳动者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以下情形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1、竞业禁止协议主体不适格,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2、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
    3、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未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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