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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去世前有一套房产,我们姐弟四人,妹妹临去世前在哥哥的促使下写了一份遗嘱(在其他姐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时上是妹妹去世前口头和哥哥说写你名然后你去给其他兄弟姐妹分配这套房子)由哥哥继承,现在出现纠纷,哥哥独自一人想私吞房子,请问在其他姐弟不签字的情况下,他能过户到他名下吗?有时间限制吗?如果有时间限制的话应该是多长时间?请问在其他姐弟不签字的情况下,他能过户到他名下吗?有时间限制吗?如果有时间限制的话应该是多长时间?

合同纠纷 2019-03-08 12: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房产遗嘱公证。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继承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且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丈夫的财产,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对该房产没有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流程:第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材料。
    2、如果是多个继承人,就要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签订协议书,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就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第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由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对房屋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递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首先确定有没有遗嘱,如果有的话,遗嘱上载明的继承人那遗嘱到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所有有继承关系的人都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一般第一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一个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不过这些都要由所有继承人协商的。
    )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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