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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在四年前我们这里的土地没有办土地证但是我交了那个土地占用税税票也是我们村里乡里通过的然后四年之后他又要拆我房子还说是强制执行说我是伪违法建房我我申请他们如果拆我房子要赔偿我的损失他们说一分都不给我就是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咨询一下就是我在四年前我们这里的土地没有办土地证但是我交了那个土地占用税税票也是我们村里乡里通过的然后四年之后他又要拆我房子还说是强制执行说我是伪违法建房我我申请他们如果拆我房子要赔偿我的损失他们说一

房产纠纷 2019-03-27 22: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执行: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拆迁补偿的依据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是拆迁最可靠依据,凭土地证是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证名字如果是你的,他人在原使用者未同意下无权过户,单位集资盖房,既然给你们办理了土地分证,那么其原来的土地证也就作废了,不可能去更改你的土地证使用者,留好你的土地证吧,那个就是拆迁的本钱
  • 土地证办理程序:
    1. 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协议;
    2. 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 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 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 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 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 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批复
    4) 总平面图5) 地形图6) 规划局用地许可证及附件
    4. 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 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 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5)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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