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申请专利无效,应当如何收集证据

其他 2022-12-24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集专利无效证据一般是谁收集谁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若是因客观原因不能够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收集证据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申请专利无效的方式: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认为授予的专利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该专利不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不服专利无效宣告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据此起草起诉状。然后,携带前述材料,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