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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已婚女儿,户口迁出,现在母亲家拆了房子,我妈妈同意给我一套房子,哥哥不同意,我能得到房子吗?

其他 2022-12-24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夫妻共同房产想要赠与其中一方父母,首先就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对方同意之后,双方和受赠与的一方父母一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完过户之后,房产就归一方父母了。如果一方不同意,则无法赠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父母名下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子女,房产过户至孩子名下的需要当事人带齐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双方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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