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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欠条被告上法院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24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欠条因为欠款纠纷被人起诉的,首先当事人应当积极应诉,尽快偿还欠款,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如果债务人还是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如果当事人因为欠钱被人起诉的,则需要提交答辩状、按时参加庭审、并积极偿还欠款。如果债权人获得胜诉判决,而欠款人拒不履行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欠条被告上法院,应当积极应诉。法院审理查明作出判决后,应当履行判决义务,不履行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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