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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目前是在职员工,但是想要拿出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吗?

社会保险 2022-12-24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均可全额提取,全额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注销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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