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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2-12-24 2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二者的成立方式和含义不同。借条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如下:
    1、借条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法律依据: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如下:
    1、借条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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