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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对于二手房产证怎么才能过户

二手房 2022-12-25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过户二手房房产证需要双方持二手房购房合同、房产证、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申报成交价格;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产证,领取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买二手房过户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二手房购房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核税缴税,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换领新证开具过户回执,领取过户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二手房过户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换领新证,领取过户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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