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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查封,怎么解除查封

行政处罚 2022-12-25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查封的房子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封:
    (一)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的;
    (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解封经申请人同意的;
    (三)裁定采取查封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
    (四)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查封的房子申请解封后五日内可解封,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可解封。解除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房产查封解封程序:查封时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出示法院工作证,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解封时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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