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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完成结案是不是就代表这个案子结束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5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结案程序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交通事故的结案程序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结案程序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结案程序:
    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即结案;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终结后结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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