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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利息逾期未清还,严重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25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利息过高,债务人能不还钱,但可以不还的是超出高利贷部分的利息,而未超出部分的利息,仍然需要偿还。如果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银行贷款也是一个金融产品,赚的是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而前几年利息一般较高,想提前还款,银行就不能完成预期中的利息收益,可能提前还贷的人应注意在合同约定中是否载明不能或前几年时间内不能提前还款,如有此约定,双方明确知晓并确认即形成合法条款,一方主张并提前还款可能会涉及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还不起高利贷的,当事人可以先确认借贷的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如果合理的本金及利息也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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