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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险的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5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当事人无赔偿能力的,车辆投有保险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当事人可以提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如果责任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可以请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保险公司垫付相关的抢救费用;
    2、如果责任方投保了交强险的,可以要求交强险承保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如果责任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可以请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保险公司垫付相关的抢救费用;
    2、如果责任方投保了交强险的,可以要求交强险承保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要求投保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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