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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孩子的费用,可以起诉增加吗?

子女抚养 2022-12-25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起诉另一方增加抚养费,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原来的抚养费已赶不上物价上涨幅度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增加。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抚养费是能够依法增加的。即原定扶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原来的抚养费已不匹配物价上涨幅度的请看下,且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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