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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关于无偿赠与的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遗产继承 2022-12-25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手续:首先是要将赠与合同公证,公证过后双方就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正证件、赠与合同、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无偿赠与的房产过户的流程:
    1、签约;
    2、办理公证;
    3、申请登记;
    4、提供证件;
    5、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7、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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