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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骂我,然后我骂了回去,我拿了瓶子但是我没有打人,然后对方打了我,我这属于持械或者是寻泄滋事吗

刑事辩护 2022-12-25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等其他情形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打人不一定是故意伤害。打人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打人方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就属于寻衅滋事。打人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当事人若有打人行为,但没有造成伤害的处罚办法: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的,且情节较轻的,则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则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有关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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