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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工伤保险怎么走

社会保险 2022-12-26 0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按照下列程序走: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者受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可依法赔偿给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费用;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交社保的,则相关项目的费用由单位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要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持鉴定结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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