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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银行短期贷款的形式包括哪些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26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短期贷款的流程是,先提出贷款申请,然后向具有资质的贷款机构提交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再由贷款机构审核,最后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按合同的约定向其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 短期借款的类型有:
    1、经营周转借款;
    2、临时借款;
    3、结算借款;
    4、票据贴现借款;
    5、卖方信贷;
    6、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具体为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等。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八条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 银行借贷的种类包括:
    1、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2、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贷款。
    3、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七条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系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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