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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别人欠我两万多块钱一直没有还给我但是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那张借条只明确写了该某人欠我多少钱和时间姓名并没有手印盖章这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应吗

民间借贷 2022-12-26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具体应当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定全名,债务的具体信息,偿还的期限等内容,并且写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别人欠我钱,欠条要写明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具备下列要件,才是有效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有法律效应的欠条可以写明欠款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欠款金额、欠款时间、还款日期、逾期还款每年按总金额给付违约金的比例、订立欠条的时间、欠款人签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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