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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的房产证,现在由女方偷走,请问她可以变卖房产和抵押贷款吗

离婚 2018-12-29 2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抵押贷款时,是必须要求产权人及其配偶都出面签字的,因为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同时,结了婚之后房子就是共同财产借款也属于共同负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所以都是需要双方签字的。

    而从房子抵押贷款办理流程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项业务都很难成功办理。具体来说,房子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
    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 企业向银行贷款,以厂房抵押,这是法人贷款。贷款逾期后,银行会拍卖抵押物,若抵押物不能拍出(每次不能拍出,会降价再拍,连续三次后视作不能拍出),银行可以向法院要求将抵押物转移到银行名下,以物抵债。
    如果仍然不够贷款,只要企业没有倒闭,银行将继续向企业索偿。但如果企业倒闭,银行会向清查委员会申请索偿,这是有固定的清产核查手续和固定的偿还顺序的(如国税、地税、民工工资等都是优先顺位)。
    正常情况下,银行在此时不能向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追偿其投资企业的负债。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个是借款的企业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合伙、个体等,银行可以继续向股东追偿;二是企业在贷款的时候,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了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这是银行就有权力继续追偿了。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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