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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规则

股权转让 2022-12-28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方式有:证券交易、协议转让、司法强制执行、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 在我国关于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 公司的控股股东减持的原因有急需现金、对于公司的前景没有很高的期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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