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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效力,债权转让的条件

合同审查 2022-12-29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是:
    1、债权可以转让;
    2、债权合法有效;
    3、转让债权已通知债务人;
    4、转让合同合法成立。法律效力是:
    1、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合同债权转让会产生的法律效力是:
    (一)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包括:让与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转让的债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是合法有效的,且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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