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别人发生口角,对方踹了我一脚,还要抓我.我出于本能反应,呼撸了一下,但没打到对方.三天后,对方报警,说我打伤她,要求我赔偿她的医药费.当时做笔录时,双方都不承认打了对方,而且都有证人.而且到现在,距事发时间两个多月,派出所没有给我对此事的任何说法,就说要拘留我,我想问问律师,他们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还有我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1-03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伤他人被拘留,如果是治安案件的话,最长行政拘留是15天。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接下是逮捕、审判。
      同时因为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也需要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 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打人被派出所依法进行拘留的,通常来说只要是行政拘留,并不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伤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进行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顶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