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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因怀疑我朋友与她丈夫有染,所以在公众场合厮打我朋友,将我朋友脸上抓坏。此前还指使她母亲到我朋友单位谩骂,请问我朋友能起诉控告她人身损害,侵犯名誉权,而要求赔偿吗?此前还指使她母亲到我朋友单位谩骂,请问我朋友能起诉控告她人身损害,侵犯名誉权,而要求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19-01-23 11: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所以当别人用侵犯你的隐私权的行为破坏你的名誉,你的隐私权和名誉权都遭到损失,你当然可以就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侵害名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名誉损害,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既然依法享有名誉权,该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不容任何人肆意侵犯。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 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
    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4、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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