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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二手汽车网买了一辆二手车,卖家标价19800,我在约定地点与卖家看车,经过讨价还价16800,当场付给卖家16000,买车是9.30日,约定国庆过后与卖家去过户让后把剩余的800付给卖家,今天打电话说过户的事情,卖家说要按他的标价19800才过户,叫我把3000与剩余的800给他,他才肯过户给我,我说那就退款,卖家不干,他说要不他就去交管局注销车辆,请问该怎么办(车辆现在在我手里)我在二手汽车网买了一辆二手车,我在约定地点与卖家看车,请问该怎么办(车辆现在在我手里)

综合法律 2019-06-19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购车前一定要签署《购车合同》,约定是全新车,保证无修理、无事故、没有使用过,原装非改装。购买二手车更要签合同,约定无(重大)事故、无水淹、行驶里程等。
    2、购车一定要到正规4S店(或者旧机动车销售公司)购买,不要通过各种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等中介购买、更不要从个人手里购买。因为4S店有固定资产、开一家4S店投资巨大,不会因为一场官司而逃跑,有赔偿能力便于执行。
    3、付款时最好直接通过银行卡等转账到4S店公司账户、不要支付到个人账户。开发票,要核对开票公司和签合同公司是否一致。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齐全合法一致。
    4、在发现所购车辆存在依旧重新、改装、修理过的情况下,及时固定、保存证据,及时向销售者主张权利,并且录音录像。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监部门、工商部门投诉。并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完善相关证据,并于索赔起诉。
  • 购车被欺诈退一赔三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可以解除合约,并要求退款的。虽然你们的协议约定该车的过户费、年审、保险由你方负责,但是由于该车的尾气多次不能通过,导致过不了年检,不能过户,这并不是由于你的过错导致的,而是该车本身存在质量的问题,基于这个原因导致合同义务不能顺利履行,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来电或者当面咨询,我们的律师将免费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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