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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的时候是在四川的成都办理的结婚手续,也是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现在我们分别在云南和湖北工作,协议离婚,能否在湖北的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协议离婚,能否在湖北的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离婚 2019-05-18 14: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当事人都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那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4、1寸照片一张
  • 如果离婚手续已经办好,这个时候已经从法律上讲不再是具有夫妻关系 ,所以也就不能称得上共同财产了,这个时候一方发生了遗产继承,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是,如果这个遗产继承发生在离婚手续办理前,那么这个时候双方还没终止夫妻关系,这个时候发生的遗产继承,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归个人继承,那么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 中国出台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哪些行为家庭暴力。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
    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只要是工作时间,婚姻登记机关肯定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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