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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朋友开一个公司需要租一个写字楼,但是房东没有房产证,我们很担心,但是我们已经跟这个房东签订了合同,并且交了定金,当时因为考虑的不全面,请问如果我们以他没有房产证为由,现在不租用他的房子,他是否会将定金退给我们呢?

房产纠纷 2019-01-07 21: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 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
    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 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 处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 如你在与中介机构的房屋租赁中双方已确定拟租赁的房屋就是目前房主改变主意不租的房子,并为此交纳了定金,则中介机构应该承担双方返还的责任。你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但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诉讼的成本相对较高,所需时间较长,建议你与中介机构协商处理,如有可能可由中介机构重新为你提供合适的房子,因为你本来的目的是为得到合适的租赁房屋,而不是为了得到双倍定金,协商处理可节省时间和成本,也能够较好的解决你的租赁房屋问题。
  • 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上面已经提到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
    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定金可以直接抵作价款也可以收回。
    所以签订合同后,定金款能否退还需要看合同的约定。
    关于房子定金退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法律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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