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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去年结的婚,我们因订婚陪嫁很不合。那时感情很不好了,甚至当时我婚就不想接婚了。可父母强烈的反对,因我在家是个孝子我就委屈的接了。可结了婚所有的问题又都来了。甚至感情不和,没有共同语言。她脾气还特倔强。没有半年我们就离了。可父母的反对没有两天必须复婚。又将就过了一年可是我们又磨合了还是没有一点进展。这此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想离婚。妻子也同意。父母又反对。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尊敬的律师因感情破裂不能生活在一起分局半年可以离婚吗?怎样用别的方法离婚让父母不知道?求求各位律师了。帮办我好吗?求你们了我特苦恼。甚至感情不和,想离婚。怎样用别的方法离婚让父母不知道?

离婚 2019-01-27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定对方有过错的,或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的。 婚前财产归个人,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婚后财产一人一半,离婚的时候平均分割。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十周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收入,工作,教育等。
  • 双方协商不成,只要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家暴是原则性问题,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如果他不悔过的话就跟他离婚,否则女方会不断受到伤害,靠女方一个人无法维系婚姻。
    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分居,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万一再挨打要果断呼救、报警、验伤,这些都是证据。就算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就是法院一审不一定判离。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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