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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风险分析,企业并购风险有哪些

企业风险防范 2023-01-02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并购的风险是,对方公司隐瞒重要情况,例如隐瞒欠债情况、资产状况等的风险;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财务状况的披露义务而导致并购失败的风险;并购后公司经营不善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企业并购存在的风险有:
    1、因为两个企业之间情况不同会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并购后重新组建企业股东和管理层有较大的变动和不确定性;
    2、企业并购,涉及资产和债务的合并,资产上的不一致会导致风险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企业并购存在主要有以下风险:
    1、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例如,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等;
    2、违约引发的法律风险;
    3、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
    4、企业并购存在的其他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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