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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给别人做担保问题

抵押担保 2023-01-03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做担保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被担保人是指享有别人提供担保服务的人,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了保障其债权的实现,需要担保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当事人设立担保物权应当签订担保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为别人作担保时应当注意担保的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担保的方式是什么,被担保人的信誉以及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等,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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