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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抵押,但在抵押合同内约定后续新建的不动产也属于抵押范围,是否有效?对新建的不动产是否有抵押权?

抵押担保 2024-04-05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抵押权新规定如下:
    1、依法确定不动产抵押范围;
    2、明确记载抵押担保范围;
    3、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
    4、完善不动产登记簿;
    5、更新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6、调整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以及申请书。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你好,土地抵押必须已登记为准,另外也允许多次抵押,只是在先抵押登记的债权优于后抵押登记的债权
  • 房地产的抵押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如果附属设施在建筑物的范围内,在办理登记时,自然也包含在抵押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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