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此输入问题,中律网万名律师团2案件发生在2007年底,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王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两辆汽车使用。事实是张某租赁汽车的目的实为将两辆租赁车抵押给抵押人谢某和王某!以上所诉案例在中国已是显而易见的案子!犯罪嫌疑人张某已涉嫌合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9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判处3年半。被害人以事后要提起民事诉状,在法院复印出,法院审理案件的卷宗被害人看到公安机关办案审讯笔录时,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汽车抵押给抵押人谢某和王某,在汽车抵押给谢某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询问笔录明确供诉,抵押人谢某,王某都在《明知》得情况下抵押汽车。犯罪嫌疑人给与抵押人1000元/万月.被害人得知此事,带上法院拿回的笔录复印件,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抵押人合谋合同诈骗!公安机关确以光凭犯罪嫌疑人张某单方面供词供诉,证据不足为由拒不立案。被害人主张理由:犯罪嫌疑人在口供中明确说出,抵押人知道他们所收押的汽车是犯罪嫌疑人租赁的来的。在案件审理侦查中,办案人并未将抵押人《明知》尔一起立案审理。现在抵押人将汽车拒不归还被害人。被害人不知该如何追讨所骗汽车?抵押人是否触犯法律?请求有能力的法律权威给与被害人帮助!光凭犯罪嫌疑人单方供词,办案机关为何当时不深究抵押人的刑事责任!办案公安有疏漏被害人又该如何追究办案人的渎职!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王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两辆汽车使用。犯罪嫌疑人张某已涉嫌合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是否触犯法律?

刑事辩护 2019-05-12 1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犯罪构成的关键问题: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三是索取他人财物;四是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辩护律师应当在案件实体上围绕这四个方面做准备,分析嫌疑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
  •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其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亲戚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盗窃罪属法律规定国家应主动追究的犯罪行为。目前派出所不接受撤诉申请,可能是证明你亲戚不构成盗窃罪的证据不足,建议向报案单位及其有关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你亲戚的行为属于单位内部管理问题,由单位内部决定处理,并连同撤诉申请一并交派出所审查。
  • 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诈骗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定罪量刑,报案人是不可以撤销案件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受害人觉得是诈骗,而公安不予立案的,受害人可以拿着不予立案告知书,到当地的检察院申诉处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