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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9个月了。因她出轨我不想和她过了。可是已怀孕了。怀孕8个月了。你说这个孩我要还是不要好。房子和房里的一切都是我一个人在婚前买的,可是结婚证的发放日期在结婚后。结婚证的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如过孩子生了后离婚。孩子她带。会不会分我的家产,她给我怎么付费。她和别的男人睡觉叫我当场抓住。可是现在没证据。我的手我当是想不通弄伤了。她单位的人知道我的手伤了。能做证据吗?对我打关司有用吗?因她出轨我不想和她过了。她给我怎么付费。可是现在没证据。能做证据吗?

离婚 2019-05-16 0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
    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出轨而导致双方离婚的,通常情况下,家产分割方面不会因为双方中一方出轨导致离婚而受到影响,但是如果双方确实存在法律规定的某一方需要照顾的情况下,则可以适当的多分,同时对于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由法官进行依法判决。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你能举证你们的夫妻感情还没有破灭,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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