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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

运输合同 2023-01-05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效力
    1、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有:
    (1)托运人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交付运输费用等;
    (2)承运人的义务: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3)收货人的义务:领取运输货物、检验运输货物,支付运输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货物运输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货物运输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如下方面:
    1、签约主体及其偿债能力风险。实务中,物流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忽略签约主体及其偿债能力问题。有些公司根本就只是个皮包公司,物流企业将货物交其转运之后毁损灭失了,甚至被其私吞了,损失很难追回,而物流企业却要承担对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2、托运人加重承运人责任风险。托运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在制订运输合同时往往会设置一些条款加重承运人的责任。物流企业急于得到业务忽略了合同审查,使得自己承担了过重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赔偿责任,在产生损失发生纠纷时吃了大亏;
    3、托运人交货指示风险。有些托运人在货运合同或托运单上未列明收货人,货物运到后才指定收货人=有些只写了收货人的简称或电话号码;有些在交货前临时改变收货人。一旦托运人不认可该指示,以错误交货为由起诉承运人,承运人即面临赔偿责任。
  • 货物运输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托运人、承运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货物的名称、数量;
    3、运输期限;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有:托运人的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交付运输费用等。承运人的义务有: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收货人的义务有领取运输货物;检验运输货物;支付运输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二十六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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