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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12月份进公司的,现在公司要解散,我可以获得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啊?进公司后未买社保,是否可以补偿?现在公司要解散,我可以获得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啊?进公司后未买社保,是否可以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1-24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动纠纷中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离职职工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要求补缴是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要求无果,你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缴社保的个人主张。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超过时间,劳动监察等行政部门不会再受理其投诉。
  •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公司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8% 20%
    医疗保险 2% 6%(另有每年的大病统筹120元左右,一般是双方承担各半)
    失业保险 1% 2%
    工伤保险 0 1%
    生育保险 0
    0.8%
    合计 11%
    29.8%
    各地可能在医保缴费比例方面有出入,其他的一般没有什么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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