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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郑东新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08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一个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个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之中,甚至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大多数的一个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而上海地区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的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去发放。
  • 关于女员工流产假的规定: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员工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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