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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1-09 0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是: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是: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是: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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