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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02年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物(房屋),2006年房屋已拆迁,该怎样补办手续?

拆迁补偿 2019-01-15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册资本实际上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愿意以多少财产来承担公司的责任。
    基本理论是这样的:
    法人是个拟制的人,这个人产生的目的是进行一些经济活动,但这个人没钱。
    这个人有若干个父亲,每个父亲给他提供钱。
    他的父亲们不想无休止地提供钱。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就是说儿子出去活动,爸爸们答应给出不低于一个数字的资产去支持儿子,这个数字就是注册资本。
    钱不是给工商局的,注册公司有个银行账户的,放到你的银行账户里面的。
    等到工商执照审批下来后,你公司就可以使用这笔资金。注册资金的多少代表了你企业的实力。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 如公司如实缴付了注册资金,则超过公司实际资产的债务不用股东承担,如公司没有实际缴付注册资金,则股东要对没有实缴的注册资金内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注意:
    1、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
    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形成新的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通过章程修正案等事项。
    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
    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互相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股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后,小股东即已失去了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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