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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合同怎么写?

买卖合同 2023-01-11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要写明以下内容:买房人和卖房人的姓名和住所、买卖房屋合同关系、房屋的数量和房屋的价格、房屋的建筑时间和使用年限、房屋买卖的履行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买卖房屋合同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的地址、面积、装修、附属设施、质量等基本情况;
    3、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4、房屋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5、结算方式;
    6、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买卖房合同的写法:
    1、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
    2、写明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3、写明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写明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5、写明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6、写明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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