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家租出去得厂房现在合同还没到期,他们就搬走了,那押金需要退还给他们吗?

合同纠纷 2019-03-01 11: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限进行了解。
    3.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a.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b.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c.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d.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e.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f.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搜索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以劳动合同为例,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辞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 通常来说,厂房到期会涉及拆迁补偿问题,如果租赁的厂方到期需要拆迁,拆迁部门应给予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补偿及搬迁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固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