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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23条所讲用于教育和科研的可以不经原作者授权直接使用,只需要支付稿费和标明出处(浅薄理解)。请问稿费是出版社联系作者支付还是作者看到自己的作品被使用之后联系出版社索要?

其他 2023-01-12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 对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当事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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