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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6日早上,借我2100,到现在没还,当时没有写欠条,但是有人证,还知道他的身份证,可以要回我的钱吗?今年5月16日早上,借我2100,当时没有写欠条,还知道他的身份证,可以要回我的钱吗?

债权债务 2019-04-02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在民间借贷中,欠条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只要把内容写清楚明白就好了,不要写有歧义的言辞,比如不要写“甲借乙X万”,要写清楚“甲借给乙X万”或“甲借了乙X万”。
    写借款数额同时写上大小写,以免被篡改。最好正文内容用打印复印件。如果使用手写,字体要保证清晰明白,不要写简笔字、草书等字体。字体间隔间尽量一致,尽量不要留过分空白,以免对方事后凭空添加内容。
    一式两份,各自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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