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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我再ktv上班与同事发生矛盾,后来他把我打伤,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但是现在派出所的警察现在半年多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还把对方保证金退了,第一次打架就我和对方,然后第二次,他叫了三个人,一起群殴我,把我打成轻伤,故意伤害,我先动的手,但是他那边是有人拦着,不然是他先动手,对方几人一点伤都没有。现在说抓不到人。置之不理,但是警方说对方人不知所踪,对方一分钱都还没赔。我再ktv上班与同事发生矛盾,后来他把我打伤,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还把对方保证金退了,把我打成轻伤

刑事辩护 2019-01-23 18: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致对方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双方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达成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方先动手,再将对方打成轻伤。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是单纯看谁先动手,要看事件的性质。
    如果系对方进行违法行为,你为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而进行防卫,致其受伤,你当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双方就是相互挑衅、因口角之争引发打斗,只能算是互殴,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然,在我以住的工作中,对于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有经过赔偿,双方和解,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仅适用缓刑的案例。
  • 打人至轻伤,伤势符合故意伤害罪中伤势的要求,主观上又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可以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1 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那就要进入起诉阶段了,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后要负刑事责任。
    2 若公安机关拒绝受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就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不能以罪名起诉,只有法院可以以判决书形式确定被告罪名是否成立)
    3 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那就是要判刑的,对方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不会是拘留这么轻松的治安处罚了。
    4 打成轻伤是要治疗的,造成了财产损失,所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程序很简单。不过对于是否是轻伤的认定,必须要去司法鉴定机关做鉴定。
  • 同事打架受伤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属于打架斗殴,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同事也要治安拘留,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事,构成聚众斗殴罪,还要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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