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 本人及丈夫在1978 年在内地结婚, 及后移居香港, 在内地已无户籍, 最近丈夫去世, 需要回内地补领结婚公证书及外交部盖章, 请问有什么程序年在内地结婚,在内地已无户籍,最近丈夫去世,需要回内地补领结婚公证书及外交部盖章,请问有什么程序

离婚 2019-05-21 20: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办婚姻状况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
    (一)申办未婚(未再婚)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记结婚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二)申办结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由原登记机关换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人配偶的户口册、护照的复印件;
    (三)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内地办理结婚手续所需的文件有哪些?

    内地居民要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係的签字声明。

  •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 丈夫去世遗产的分配:
    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
    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
    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