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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股份转让如果没有到工商局去注册变更股权,在法律上是不是就属于无效?我有朋友想将他和其他三人合资的一个公司的股份转给我,他占了30%股份,想转让给我15%,但没有办法变更工商局的注册,相当于我和他个人协商,主要是因为如果变更他就不再是第二大股东了,就没有办法再出任总经理,其他合伙人可能不同意。部分股份转让如果没有到工商局去注册变更股权,是不是就属于无效?其他合伙人可能不同意。

股权转让 2019-02-02 2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 1、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股东的股权转让和对外股权转让
    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3、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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