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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和我老婆结婚快四年,我老婆是智障残疾有残疾证,我们有两个小孩,由于我们性格不合无法在一起生活,我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请问我和我老婆结婚快四年,我老婆是智障残疾有残疾证,我们有两个小孩,我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13 1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
    第二,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争取子女意见。
  • 女方先提出离婚,首先要看,离婚原因,是否存在有过错一方(比如有第三者或是一方有不良嗜好等).如果有,需要另一方举证.如果女方身体条件还可以照顾孩子的话,这种情况孩子多半会判给女方,财产分割也会大大偏重于女方.不过要注意掌握财产证明(产权证,存折,股票债券等).
    如果不存在过错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而离婚.女方经济,教育条件如果允许,多半孩子判给女方,因为我过国法律还是偏向于孩子跟母亲生活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债务共同承担.男方要付给孩子抚养费.如果你们在私下达成协议,法院也会尊重.
    对了,女方身体不好,如果影响到今后的生活,或是无法工作,法院也会适当的照顾宣判的.不过要是男方提出离婚,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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