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何谓产品缺陷,产品质量法第34条作了界定,即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设计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的,不合理的因素。如原理错误,结构设计不合理,设计参数计算失误,安全系数不充分等。设计缺陷往往是导致产品存在潜在危险的根本因素。
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生产过程中,未达到设计精度要求,或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指示缺陷是指产品表识应附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而未按规定附有相应表识,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