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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老房子重建,与邻居家有纠纷,原来是公用墙,柱子一人一半,去年邻居建好了,把整个柱子都占去了,我家的宽度就少了半个柱子的宽度,主要是我家后屋85年的时候建了两层楼房,他们外屋往我家偏移了半个柱子,但是后屋由于我家是两层楼房,占不过来,造成他的家墙不平,现在我家要建房子,他说是我家的后屋占了他家的地,他的前一家也是往他家整体偏移了半个柱子,现在他家的后屋比土地证上的面积小,说是我家占用,我的后一家现在也拆了,还留了半个柱子的地给我家,现在我家的后屋变多出来了半个柱子的面积,他们都说是我家占了他家的地,他们的说法有理吗?我想用我家原来的地基,不要下家留出来的半个柱子的宽度,可以吗?

诉讼 2019-01-04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中土地证面积,1,土地使用证上的是占地面积,就是指你这建筑的一层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的面积,你家是二层楼,应该大于120平,按你说的,是200平。
    2,正常赔偿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核算,就是按200平米计算。
    不过有时候这只是一种做法而已,没有太大意义,他想要的还是那块地,赔偿之前他会综合考虑你们那的容积率,计算出一个折中的价格进行赔偿。
  •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 能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肯定是有土地手续的,只是有总证没有办分户土地证。原因大致有:
    1、开发商只在项目报批时要跑国土部门,而销售房子签订合同备案基本都是在房产部门的事,跑得多就办得快;
    2、普遍对房产证更重视,办按揭也要涉及房产证,而土地证没有催得那么紧,不着急办;
    3、办理土地分户证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影响资金周转;
    4、还有的开发商已经把土地抵押贷了款,未还清之前不能办证。目前政策将两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有些地方已经实施。
  •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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