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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个营业执照

其他 2023-01-22 0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商所)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2、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采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

    3、申请人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并当场签字确认。

    4、除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申请人无需预先申请名称核准登记,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

    5、由申请人口述,登记人员录入经营范围、资金数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打印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

    6、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后,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办理个人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代办的话,还需要有一份委托代理人证明;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条件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5、银行帐号证明;
    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7、房租合同或房产证;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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